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采购人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
2.2项目编号:DKYY-MLFW-20260203(2);代理机构编号:ZXYZB-2026-033;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环境评价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2.5最高限价:60万元;
2.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7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庙岭金矿;
2.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提供网络查询页截图;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评价专业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2日,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www.hnitp.com)”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www.hnitp.com)”供应商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4.2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