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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运营佛山分公司南中心办公楼二层O区中庭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2026-03-11
项目公告


本项目人保集团南中心办公楼二层O区中庭改造工程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6-04-04D-2026-D-F-E04696)由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根据中选结果与中选供应商签署。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南中心办公楼二层O区中庭改造工程项目

1.2采购方式:比选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9万元(含税),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89万元(含税)。

1.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施工工期

最高限价

备注

人保集团南中心办公楼二层O区中庭改造工程

70个日历天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7.89万元(含税/总价包干)

相关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按本项目比选文件服务需求标准执行。

注:

1.中选供应商以完全承包方式提供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服务项目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允许分包给第三方。本项目要求中选人配置1名项目驻场负责人,负责统筹本项目人员管理及对接采购人。

2.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比选项目需求”部分。

3.参选人的参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中选家数:本项目确定一家中选人。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设计资质;

2.2.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需包含查询当天日期)并加盖公章。

2.7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10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11人员要求:

2.11.1施工现场应配置1名现场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方向);

2.11.2施工现场应配置1名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书以及有效的高空作业类证书。

三、项目报名与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请供应商于2026年3月12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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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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