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基础内容:为公司及其所属投资平台(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融资、运营、设备采购、销售、加工、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前期(包括项目收并购重组)等业务领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根据指派为公司自建及在建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及员工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等。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常见法律服务参考小时数详见合同模板。
在上述基本服务范围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根据中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特长对中选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进行各有侧重的分配。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须为浙能集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成员。
7.拟派团队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的业绩:
①至少为5家上市企业或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②至少有3个新能源发电行业专项法律服务业绩;
③至少有1个标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符合提起听证程序标准的重大行政处罚、或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法律服务业绩。
【须提供服务合同、业主证明文件或律所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应当能够清晰体现合同服务范围内容、团队成员姓名、完整签章及日期】
8.拟派团队负责人须是律所合伙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请前往 “平台”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可下载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7日 17时00分。
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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