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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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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遴选公告

受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92-2630Z6030688)进行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标的名称: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0元(含税)。

4、服务期限:1年。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b.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已按遴选公告及遴选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了遴选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遴选采购文件:

有兴趣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简称“【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完成注册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上述时间最后一天下午17时00分。本项目为非电子项目,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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