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造价咨询战略合作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保利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造价咨询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701-264003180009
1.3招标人:保利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
1.5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2.招标范围及最高投标限价等内容2.1标段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第一标段 | 造价管理 |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 无 | 2年,2026年度-2027年度,到期后无异议可再续签一次 | 北京、湖北、贵州、九寨、上海、顺德、柳州、德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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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 |||||
工程清标 | |||||
施工过程造价管理 | |||||
工程结算一审 | |||||
第二标段 | 造价审核 | 工程结算审核(二审) | 无 | ||
备注 | 1 若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 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投标人按当地管理机构要求采用按年度或半年缴费一次的方式,则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及加盖公章的说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投标人按当地管理机构要求采用按年度或半年缴费一次的方式,则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及加盖公章的说明;
(6)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具有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签订时间等)。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服务内容须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清标、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和工程结算一审、二审等6项服务工作中至少3项内容;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近一年(连续且满12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
3) 项目团队:实施团队人员应具备与项目相匹配的专业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涵盖土建、精装、机电、市政、景观等主要专业,须提供承诺书;
4)信誉:在业内有较好的信誉,无重大法律纠纷或不良执业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到2026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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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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