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JJC-2026ZB033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约 65.30094万元(其中包1民警食堂物资49.33654万元,包2戒毒人员食堂物资15.9644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及采购需求: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公告“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和数量要求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包1民警食堂物资(中标单位与所属企业签订物资),包2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与省南京所签订合同)。
最高限价:总价65.30094万元,响应人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及最高限价,超过均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10月17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自2025年10月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自2025年10月至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联系025-58835827-0,提供邮寄信息。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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