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气电集团-南京空港气化站锅炉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10时3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10时30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南京空港气化站锅炉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南京空港气化站锅炉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油南京空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能源”)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禄口国际机场内,拥有LNG气化站、分布式能源中心和加油加气综合站。气化站锅炉为水浴式复热器循环水加热使用,锅炉排气为直排式,为满足现行环保排放标准,需采购低氮燃烧器替换原有燃烧器。并购置紧急自动切断阀,便于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关闭气源。
项目所在地
江苏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南京空港气化站锅炉设备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6-CRW-JSFGS-NJKG-0002/01
发标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起30日内设备到货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2.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低氮燃烧器销售合同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验收完成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至 2026年03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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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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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集团南京空港气化站锅炉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20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