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租邀请
受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博物馆临时商业房屋短期出租项目”按照现场竞租-综合评议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前来竞租。
1.项目名称:北京市路县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博物馆临时商业房屋短期出租项目
2. 项目编号:TC260F02A
3. 项目概况:
包 号 | 分包 名称 | 租赁标 的名称 | 经营面积 (m2) | 拟出租用途(业态) | 经营时间 | 租金缴交方式 | 免租装修期 | 租金底价(元/m2/天) |
1 | 第1包 | 二层文化 长廊西侧 | 50 | 咖啡、简餐 | 90天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 无 | 2.00 |
2 | 第2包 | 二层文化 长廊中段 | 50 | 文创商品 | 90天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 无 | 2.00 |
一层西侧 出口南侧 | 28 | 文创商品、预包装类食品 | 2.10 | |||||
地下一 层西侧 | 20 | 饮品、预包装类食品 | 1.90 |
注:1).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租金不上浮。
2).自租赁房屋交付日起,除租金外,承租方应当承担并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暖、网络、垃圾清运、现场建筑、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投诉纠纷赔偿等基础运维费用以及其他运营所需的各项费用。
4.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是合格的意向承租方:
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在2024年1月1日前成立且注册资本金须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4.2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销售食品,以营业执照为准;
4.3意向承租方具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其中营业收入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4.4 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承租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并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项报批手续;
4.5 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 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单次罚款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万元的)等行政处罚;
4.7意向承租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竞租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租项目竞租。
4.9意向承租方必须向购买招租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租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意向承租方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4.11本项目不接受转租、分租(含子公司)。
5. 招租文件发售时间、购买方式、地点及售价:
5.1发售时间: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购买方式:线上购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特别告知》。
5.3 购买地点:线上购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特别告知》。
5.4文件售价:每套/包人民币500元。招租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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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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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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