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地下车库照明节能项目灯管采购采购公告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地下车库照明节能项目灯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地下车库照明节能项目灯管采购:包括感应智能灯管(含网关)及智能电表等设备采购,灯管、电表安装及运维服务(包括用能管理平台)。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报价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报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报价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5.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6.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7.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节能感应灯管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采购的业绩要求)。
8.报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LED灯管照明节能改造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复印页,或者提供销售发票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采购的业绩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请前往 “平台”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可下载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 17时00分。
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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