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已批准,售卖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B-2006C084D0038-BJJ082。
1.2项目概况: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选聘2020年6月-2021年4月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预计处置报废铅酸蓄电池总量约11,460,000.00WH,约801.31吨。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售卖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铅回收或涵盖相关内容。申请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应为北京市。
2.1.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00天。经营类别应包含(HW49,900-044-49),经营方式应包含“收集、贮存、利用”或“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综合利用”,经营规模不低于1万吨/年。申请人应具备自行拆解处理报废铅酸电池能力,不得转卖。
2.1.4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备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市成功转移案例。申请人应提供环保部门网上查询网址、账号、密码以及查询结果截屏。
2.1.5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与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委托运输合同,应提供危险品运输方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应为危险品运输方自有,应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还需提供委托合同。
2.1.6转移期限要求:申请人应承诺如中选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办理所负责区域的接收批复文件(危废转移环保手续)。
2.1.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售卖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6)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在与售卖人合作过程中,产品生产、产品质量、服务、安全、供货等出现过或者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或被使用单位投诉的。
2.3现场考察
售卖人有权对申请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申请人应接受售卖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现场考察的内容包括核验所提交资格材料的原件、工厂房屋使用证明、环评报告、各类设备购买发票、蓄电池拆解设备和铅再加工(冶炼)设备、拆解阶段作业化流程、生产熔炼设备检查(必须含冶炼锅炉)、酸液、废气的处理能力、贮存场地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预审方法
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竞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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