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油品应用研究中心进口航空燃料净热值测定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油品应用研究中心进口航空燃料净热值测定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4187),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油品应用研究中心进口航空燃料净热值测定仪采购项目,请按采购文件响应。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1. 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应具有1个相同或类似规格的化验设备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 2. 财务报表: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 是否限定制造商: 不限定。如产品为境外生产,须承诺提供中标产品原产地证明以及海关清关关单等证明材料。 4. 生产资质: 供应商或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范围要和所投产品相符合(英文版需提供中文翻译版)。 5. 企业信用: (1)截止至报名开始时,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披露①行政处罚(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网络截图)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络截图)。 (2)截止至报名开始时,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网络截图)。 (3)截止至报名开始时,供应商近五年内无(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选择“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裁判日期: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当事人: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网络截图)②串通投标违法记录(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选择“案由: 刑事案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裁判日期: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当事人: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网络截图)。 (4)截止至报名开始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截图)。 6.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7.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 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应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