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2026年公益性宣传普法视频拍摄
制作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2026年公益性宣传普法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诺浩询比(服务)2026-037,招标人为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2026年公益性宣传普法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
1.3釆购代理机构:诺浩(青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30万元,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一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根据甲方确定的普法主题,制作不少于2部及以上普法微短剧、微动漫、微电影。每部作品的具体时长和风格依据剧本内容确定,但微短剧单集时长建议在3-5分钟,微电影时长在10-20分钟,微动漫单集时长在1-3分钟。(详见询比招采购文件具体要求)
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2.3服务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
2.4质量要求:项⽬顺利实施⽆出错,拍摄成⽚符合甲⽅验收要求。
2.5安全目标: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须具有相关视频拍摄、制作经验。公司资信良好,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类似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3)其他要求:/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然⼈的⾝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6)具备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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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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