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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1 16:26
生效时间:2026-06-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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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境新媒体设备采购)(奕境新媒体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F26D-XB-HW-00201-01)
XXXXXXX:(被邀请单位名称)
(奕境新媒体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奕境新媒体设备采购
1.2采购人:东风奕派汽车销售(武汉)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通过采购专业级新媒体设备,在武汉、成都两地同步建设标准化MCN内容制作中心,打通"创意策划-拍摄录制-后期制作-直播推流-素材管理"全流程链路,全面满足品牌日常宣传、车展传播、新车上市、短视频生产、多场景直播等各类业务需求,为核心营销战役提供坚实的技术与产能支撑。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7 其它(如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技术任务书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本合同整体执行周期为2026年06月15 日—2026年12 月15 日。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可分批次下达采购需求,乙方需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确保14天内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本项目首批次到货时间为2026年07月15日(以甲方提出采购需求为准),采购数量为8套(以甲方提出采购需求为准) ;后续批次以甲方正式需求通知为准。乙方应结合上述预估信息提前统筹备货,保障按期交付。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东风奕派汽车销售(武汉)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详见技术任务书
2.5 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奕派汽车销售(武汉)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 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万元,按现金支付。 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3、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以签订合同为准: (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作为终验收款,按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甲方安装现场完成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最终验收的报告一份; 质量保证金保函原件一份; 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七十(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乙方(供应商)应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时,向甲方提交一份由甲方认可金融机构(详见以下注释)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作为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质量保证义务的担保。 保函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合同总价的5%,有效期自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至【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在保函有效期内,如若设备在入库(或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包装或安全等任何问题,且乙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甲方有权凭保函原件及书面索赔通知,向担保金融机构直接索赔。 乙方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后,保函在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 注:认可金融机构包含工商银行、东风财务、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 (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五(65%),作为终验收款,按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甲方安装现场完成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最终验收的报告一份; 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七十(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作为质保金,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设备使用正常且质保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质保金支付申请及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质保期期满的证明文件一份。
2.6其它(如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具有 1 个与本项目类似设备采购项目的业绩且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涉及保密情形或如为开口合同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第一章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2)供应商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注:上述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提供《东风汽车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单一项目中与同包件其他供应商由同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报价; (6)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被列入《》(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6)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7)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8)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9)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20)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3)-(18),以评审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3.3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1个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平台()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
4.2供应商在 2026年06月11日23时59分至 2026年0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用。
4.4 平台服务费 300 元/次。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证书(标证通)费用 400 元/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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