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21日08时45分前上传投标文件HASH码,于2026年6月22日08时45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1)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等标准要求,对宏兴股份公司(选矿厂、炼铁厂、不锈钢分公司、储运部)、宏翔能源公司、宏博新材料公司、宏宇新材料公司等单位103台(套)大气在线监测设施、3台(套)废水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维护,并提供部分易损备件(备件清单见标前协议)。 (2)对宏兴股份公司347套TSP监测设备、74套空气质量微站、宏翔能源公司17套VOCs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3)对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监测站房等提供运维期间使用的标气、标液及网络通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