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授权谈判采购(片区一)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Y2826SF09
项目单位为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并委托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1 | 001 | 业务运营服务 | 包1 |
2 | 002 | 技术服务 | 包1~包11 |
3 | 003 | 技术咨询服务 | 包1 |
4 | 004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包1~包2 |
5 | 005 | 租赁服务 | 包1 |
6 | 006 | 后勤服务 | 包1 |
7 | 007 | 数字化运维 | 包1 |
8 | 008 | 小型基建工程咨询服务 | 包1 |
9 | 009 | 税务服务 | 包1~包2 |
10 | 010 | 经济技术服务 | 包1~包2 |
11 | 011 | 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 包1 |
12 | 012 | 消防服务(一招到底) | 包1 |
13 | 013 | 运输服务(一招到底) | 包1 |
14 | 014 | 咨询服务(一招到底) | 包1~包2 |
15 | 015 | 技术服务(一招到底) | 包1~包4 |
16 | 016 | 租赁服务(一招到底) | 包1 |
17 | 017 | 数字化运维(一招到底) | 包1~包5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9)其他:/
3.2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的全部规定和3.2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3.7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6月12日-2026年06月18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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