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远市云水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清远市云水环保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电子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电子竞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C-HNG-2026-017
2. 项目名称:清远市云水环保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3.1.
竞价内容 | 数量 | 总价限价(含税)(元) | 竞价梯度 | 报价方式 |
清远市云水环保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 | 1项 | 100000.00 | ≥0.01元 | 总价报价 |
注:1、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和要求》
3.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如下:
三坑镇污水处理厂: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矮车村委会旁;
山塘镇污水处理厂: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新兴村委会一村;
龙颈镇污水处理厂: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北村委会新围村;
石潭镇污水处理厂: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洛村委会磨三村107公路对面(石潭二中旁);
浸潭镇污水处理厂: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芦苞村委会天潭
3.5.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10.00万元
二、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扫描件)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要求进行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4. 供应商须承诺在竞价截止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5.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相关监督单位颁发的CMA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 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08时30分至2026年06月29日17时30分。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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