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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项目)2026-2027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询价通知
2026-07-12

中煤陕西公司   公开询比公告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702521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项目)2026-2027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三、

1. 采购条件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项目)2026-2027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总投资206.12亿元,主要建设气化(4台3000t/dAP半废锅气化技术,3用1备)、净化、甲醇合成(220万吨/年)、DMTO(DMTO-III代技术)、聚烯烃等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其中甲醇合成装置规模为220万吨/年,聚烯烃装置规模为90万吨/年(其中聚乙烯装置规模为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规模为6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副产硫磺等。

25万吨/年EVA延链增链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7.12亿元,以一期工程聚乙烯装置减产的富余乙烯和外购醋酸乙烯为原料,采用安德巴赛尔(Lyondellbasell)的管式法lupotechT工艺生产25万吨/年LDPE/EVA,并新建罐区、汽车装卸栈台等公辅设施。

2.2 采购内容和范围:

在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项目)开展2026-2027年自行监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自行监测指标与监测频次的函》(榆政环函[2015]425号)要求、《榆林市环保局关于规范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土壤函〔2023〕10号)及《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抽查情况的通报》以及《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监测频次及内容的要求根据等文件要求,开展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空气、土壤与地下水监测等服务。

(2)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空气、土壤与地下水监测月度、季度、半年度监测。同时按最新要求对监测方案进行更新修订并负责评审备案,编制《监测报告》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3)根据环保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随时更新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评审及备案。网上填报监测方案(录入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等相关信息,最终生成正确监测方案),按月度、季度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及时完成实验室分析及报告汇总工作,监测报告应于现场采样后 7 个工作日提出,所有监测工作完成后,出具监测报告并编制监测开展情况统计表及统计报告,同时完成信息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平台等系统监测信息的录入,全年项目完成后编制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同时,按照监测报告整理汇总实验室分析记录报甲方存档,该记录包括并不限于检测数据及过程记录、采样与实验室分析过程留存带有日期的影视资料、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等。

(4)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有可能发生泄露的换热器(组)开展一次循环水TOC检测。

具体内容及监测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监测项目取样点点位数监测频次备注
1废气监测颗粒物储煤斗废气排放口1#11次/半年
2废气监测颗粒物储煤斗废气排放口2#11次/半年
3废气监测颗粒物储煤斗废气排放口3#11次/半年
4废气监测颗粒物储煤斗废气排放口4#11次/半年
5废气监测颗粒物储煤斗废气排放口5#11次/半年
6废气监测硫化氢真空泵分离罐尾气排放口1#11次/半年
7废气监测硫化氢真空泵分离罐尾气排放口2#11次/半年
8废气监测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燃气蒸汽加热炉烟气排放口11次/季度
9废气监测甲醇、硫化氢低温甲醇洗H2S浓缩塔尾气排放口11次/半年
10废气监测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DMTO再生烟气排放口11次/季度
11废气监测非甲烷总烃烯烃分离废碱液缓冲罐排放气排放口11次/季度
12废气监测颗粒物Unipol 聚丙烯装置添加剂系统排放气排放口11次/月
13废气监测氮氧化物、一氧化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RTO焚烧炉排气筒11次/月
14废气监测颗粒物Spherizone聚丙烯装置添加剂系统排放气排放口11次/月
15废气监测颗粒物HDPE装置添加剂系统排放气排放口11次/月
16废气监测颗粒物HDPE装置中间粒仓废气排放口11次/月
17废气监测颗粒物转载点破碎筛分排放气排放口1#11次/半年
18废气监测颗粒物转载点破碎筛分排放气排放口2#11次/半年
19废气监测颗粒物输送栈桥落点排放气排放口1#11次/半年
20废气监测颗粒物输送栈桥落点排放气排放口2#11次/半年
21废气监测颗粒物全自动包装机组排放气排放口11次/半年
22废气监测颗粒物熔硫气水洗器出口排放气排放口11次/半年
23废气监测颗粒物成型气水洗器出口排放气排放口11次/半年
24废气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DPE气力输送淘析器排放气11次/半年
25废气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PP-1气力输送淘析器排放气11次/半年
26废气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PP-2气力输送淘析器排放气11次/半年
27废气监测臭气浓度、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场废气排放口11次/季度
28废气监测非甲烷总烃危废暂存库排放废气1#11次/季度
29废气监测非甲烷总烃危废暂存库排放废气2#11次/季度
30废气监测颗粒物、氮氧化物开工加热炉废气排放口(仅在DMTO装置开停车期间使用,约3年使用一次)11次/季度
31废气监测颗粒物氯化钠干燥除尘尾气排放口11次/半年
32废气监测颗粒物硫酸钠干燥除尘尾气排放口11次/半年
33废气监测氯(氯气)污水处理电催化氧化废气排放口11次/季
34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上风向一个对照点,下风向三个监测点41次/季度
35噪声等效A声级厂界东南西北(每季度开展一天,包含昼间、夜间各一次。)41次/季度
36废水监测总汞、总砷、总铅气化装置排放口11次/月
37废水监测烷基汞气化装置排放口11次/半年
38循环水TOC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总进口、总出口31次/季度
39循环水POC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总进口、总出口31次/季度
40循环水总有机碳(TOC)换热器(组)2001次/季度
41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马扎梁11次/半年
42废水比对监测PH、流量、COD、氨氮矿井水退水排口11次/季度
43比对监测氮氧化物、流速、温度、氧含量、湿度燃气蒸汽加热炉烟气排放口11次/季度
颗粒物、氮氧化物、流速、温度、氧含量、湿度DMTO再生烟气排放口11次/季度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流速、温度、氧含量、湿度RTO焚烧炉排气筒11次/季度
44废气监测颗粒物矿井水700m3扩容31次/季度
45废气监测非甲烷总烃、甲醇装卸栈台11次/季度
46地下水首次: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砷、汞、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钴、钼、石油类、甲醇、甲基叔丁基醚后续:首次监测超标的因子+ pH、铁、锰、铜、锌、铝、汞、砷、镉、六价铬、铅、镍、钴、钼、钠、氯化物、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石油类、甲基叔丁基醚、甲醇/191次/半年
47土壤基本项目,共45项§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共7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烯、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共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共11项。2.其他项目,共9项pH、锌、钴、钒、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甲基汞。表层土231次/年
深层土111次/3年
48自行监测方案包括全部监测因子及监测点位根据环保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变化随时更新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评审、备案11次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第一次监测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或据

实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最高结算额 90 万元,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5 服务地点/项目地点: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2.6 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预估总价。报价包含人员、检测、监测、设备工器具、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差旅、住宿、税费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采购人要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7 发票要求: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8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在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所有监测内容(监测因子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力附表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3 项),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 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注意事项:

(1) 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 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人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 报价人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人在平台报名通过后不代表已通过资质审查。

(5)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6)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②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③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存在管理关系。

④根据中国中煤及中煤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报价人不得使用陕西公司内部网络参与采购项目报价,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报价,并对报价人采取停用3年的处罚。

4. 询价文件获取

登录中国平台:

(1)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平台报名,报名时请将询价公告中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平台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
   (3)中选原则:

最低评审价格法(本项目以价格为唯一评审、中选因素。即,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中选方;对未中选方不再通知或做其他解释。)
   (4)报价人根据系统提示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1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16 17:00:00

报价开始时间:2026-07-13 08: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7-17 17:00:00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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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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