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0年天长市乡镇秸秆禁烧高空监控可视化项目合作单位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0年天长市乡镇秸秆禁烧高空监控可视化项目合作单位项目(项目编号:AHTTZB200248),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0年天长市乡镇秸秆禁烧高空监控可视化项目合作单位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0年天长市乡镇秸秆禁烧高空监控可视化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所有的集成服务等。预算金额约为105万元(不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1.2 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3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完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5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1.6 实施地域:天长市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105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如为代理商或集成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2.1.4 参选人须承诺拟派对应岗位的作业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工作证(提供承诺)。
2.1.5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单项合同时效以单项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时效以其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监控系统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供货清单(如有)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单据或订单的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1.6 参选人能够或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2)近三年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近三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选前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且未收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通知。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7月22日09时00分至2020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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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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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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