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2020-2021年IDC华为网络设备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B-09-04C-2020-D-A11262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服务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4月30日;
(3)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预估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标段 | 服务地点 | |
1 | 2020-2021年IDC华为网络设备技术服务项目采购 | 47.1698 | 49.999988 | 无 | 深圳市 |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启动2020-2021年IDC华为网络设备技术服务项目采购:
1)维修范围:华为S9303交换机14台、华为S9306交换机70台、华为S9312交换机12台、华为CE12808交换机8台、华为NE40E-X16路由器2台、华为16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2块、华为24端口百兆/千兆以太网光接口和2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6块、华为24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2块、华为2端口万兆板卡8块、华为48端口百兆/千兆以太网光接口板5块、华为48端口百兆/千兆以太网电接口板12块、华为48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54块、华为4端口100G以太网光接口板18块、华为4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5块、华为8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8块、华为灵活插卡线路处理板(LPUF-102) E18块、华为1端口100GBase-CFP灵活插卡A(P120-A)6块、华为5端口10GBase LAN/WAN-SFP+灵活插卡E(P101-E)24块;
2)服务内容:维护提供商须对在列系统提供维护技术支持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设备硬件保修、7*24小时电话/邮件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疑难问题和故障处理的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巡检技术支持服务、优化分析及技术方案支持、系统割接的技术支持、系统安全技术支持、系统软件更新与升级、技术交流与培训。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7.169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将查询结果截图,或由第三方(如地方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须有第三方单位盖章))。
5)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有备件中心,并承诺能针对华为S93系列交换机、CE128系列中心交换机及NE40E系列高端路由器有维修能力或更换能力,须提供维修中心的详细地址。
6)报价人须具备设备自带软件涉及的软件更新、升级能力,并出具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相关说明。
7)非原厂供应商的,须具备华为企业网络(数通&安全)五星服务商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2018年7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华为S93系列交换机、CE128系列中心交换机及NE40E系列高端路由器维保相关业绩,累计完成5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项目团队要求: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同时须配备3名设备维保人员,须提供项目组人员清单,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19年11月1日以后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报价人)。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价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 获取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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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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