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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川黔线赶水站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宜宾北站联锁设备改造工程(2020年电务系统第38批)采购项目报价邀请书
2020-08-07

川黔线赶水站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宜宾北站联锁设备改造工程(2020年电务系统第38批)采购项目报价邀请书

(项目编号:物资计划 [2020]56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川黔线赶水站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宜宾北站联锁设备改造工程(2020年电务系统第38批)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和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报价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3生产能力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4财务能力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6供货业绩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7履约信用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2.8其他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接受制造商。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驷马桥路2号成铁综合楼11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从2020年8月10日起至8月12日17 时00分止,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当面或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加盖报价人公章)购买谈判文件的银行回单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44213672@qq.com),并在回单上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 4.3购买谈判文件时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在公告结束后,对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发售电子谈判文件(自行下载)。

4.4报价人收到谈判文件后4日内,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各包件的谈判保证金数额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报价人将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发送至邮箱(244213672@qq.com ),并在回单上备注“(项目名称),包件”。谈判保证金缴款账户与购买谈判文件的账户相同。

4.5报价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8时30 分至 2020年8月18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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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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