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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项目比选公告
2020-08-26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项目,项目编号:YDTT-20179,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拟采购低速电动车充电桩。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预算:57.6万元(含税),采购端口上限数量达到2000个。端口含税单价288元/端口。税率13%;

1.2.2采购内容:

充电桩端口2000个(框架上限数量,实际以订单为准),包含设备费、安装材料、人工成本、安装费、宣传物料费、设备质保期内的平台运营费等;

1.2.3 供货期:采购人正式下达订单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订单中全部货物及相关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工作(直发现场,包安装)。

1.2.4 供货地点:采购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应答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8%,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等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其他

1.5.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在端口含税单价288元/端口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上限折扣为98%,应答人的报价折扣不得大于等于上限折扣,否则否决其应答)。

1.5.2保修期:设备的保修期为5年,施工及辅材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5.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订单。

1.5.4中标单位不允许擅自转包或分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应答人2017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3 应答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审查为准,须提供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4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声明函、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唯一授权;

2.5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6产品来源: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7保险:应承诺中选后,针对本次采购产品提供有效的产品责任险保单,保额不少于【10】万元。(供应商提供承诺);

2.8应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9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0年08月3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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