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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铁塔2020年-2021年广告宣传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2020-08-31

蚌埠铁塔2020年-2021年广告宣传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蚌埠铁塔2020年-2021年广告宣传集成项目(项目编号:AHTTZB200314),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比选为蚌埠铁塔广告宣传集成项目。本次采购广告宣传、宣传策划、辐射宣传、充电桩广告宣传、行业推介会、换电业务宣传及促销、项目投标标书制作等。预算为不含税24万元,以上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1.2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中选60%份额,第二名中选40%份额。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之日止,以先达到者为止。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率(on)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广告宣传物料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采购内容等信息。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采购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采购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中金额为准)。

2.1.4     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http://www.gsxt.gov.cn);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9月1日09时00分至2020年9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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