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系统项目(二次)
2020-09-09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系统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09FW20200117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系统,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需到实地测量,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包括: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仪、连接管道、固定器托架等必要的辅材;安装完毕后负责调试正常,并对采购方食堂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所安装设备必须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平台联网,并负责机器日后的清洗及维护,现场图片详见附件4。 施工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九号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 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预算:2.5万元。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9月9日14:00至2020年9月16日14: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或图片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nmcqcg@163.com”: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注: 1、以上资料递交应在竞价结束之后递交,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竞价期间竞价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竞价人在竞价前期和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递交以上材料时,如内容为多页,须加盖公章的骑缝章。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0年9月9日14:00至2020年9月16日15:00 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5000元,限价均包含税金等过程中所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最低价为无效报价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采购(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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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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