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车务段延安车务段货运营销中心室内电子显示屏采购公告
延安车务段就延安车务段货运营销中心室内电子显示屏项目组织商务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商务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商务谈判。
一、项目编号:22008169
二、项目名称:延安车务段货运营销中心室内电子显示屏
三、采购内容
1、本次商务谈判采购共 1包:商务谈判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商务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LED无缝高清显示屏及安装配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套 | 1 | 2020-10-31 00:00:00 | 延安车务段 | 1. 电子显示屏整机及投屏设备IPAD质保1年, 附件质保时间按国家或行业对产品要求的质保时间为准(同时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准)。 2.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1年内提供7*24小时免费维保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消除故障。故障无法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确诊时,免费安排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同时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无间断的产品技术咨询,故障申报受理、硬件维护受理等。 3.为我方提供电子显示屏操作不低于5人次*3天的专业培训,保证可以熟悉操练,并可解决一般故障。 4.由中标方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 |
备注:1.本采购内容中预估数量为上期实际使用数量,不作为本期供应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服务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 (本条款内容请根据本次招标实际情况修订)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商务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商务谈判供应商出具2017年以来3份及以上的投标产品销售合同(提供原件备查)和用户使用报告。 3. 商务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 商务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 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
技术要求:1. 电子显示屏整机及投屏设备IPAD质保1年, 附件质保时间按国家或行业对产品要求的质保时间为准(同时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准)。 2.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1年内提供7*24小时免费维保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消除故障。故障无法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确诊时,免费安排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同时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无间断的产品技术咨询,故障申报受理、硬件维护受理等。 3.为我方提供电子显示屏操作不低于5人次*3天的专业培训,保证可以熟悉操练,并可解决一般故障。 4.由中标方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
五、商务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0-09-09至2020-09-12 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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