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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20年静音发电车运维服务采购项目(Ⅱ次)比选公告
2020-10-13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20年静音发电车运维服务采购项目(Ⅱ次)(项目编号:ZB-BGB134-C),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20年静音发电车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北京铁塔现有3辆静音发电车,为保证静音发电车的安全及稳定运行,需配置专职司机,并对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本项目采购静音发电车运维服务,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时长

1

电池维保服务

包含设备维护费用、技术人员费用

6个月

2

驾驶服务(包干)

包含车辆驾驶、车辆燃油费、停车费、充电费、充电时的停车费、过路桥费及驾驶员加班费等费用。

6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单价)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

1

电池维保服务

辆•年

91,698.11

2

驾驶服务(包干)

辆•年

39,433.96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代驾服务或驾驶服务;

2.1.5 参选人应在北京设有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可以是北京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形式);

2.1.6 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备同类项目(电池维保服务或驾驶服务)业绩;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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