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塑钢警示牌采购 | 项目编号 | 09HW20200414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 数量:41块 单价:520元/块 控制价:21320元 采购要求: 1.供应商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制作、提供样品,并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采购方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选择质量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报价较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质量、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报价较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后15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可邮寄也可送至现场),否则视为违约,每逾期1天,采购方相应扣除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3‰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继续履行协议;由于采购方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时送达,货物交付时间可顺延。 4.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货物质量,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相符,否则视为违约,采购方依据货物质量优劣视情扣除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的20%至50%作为违约金,已交付的货物不予退还。 5.相关产品要求详见附件4。 保修期:1年。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会员: 1、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4、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09:00至2020年10月20日9: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信誉良好、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承诺(格式自拟); 5、分项报价明细(不得有缺漏项,否则为无效报价,不具备成交资格); 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00至2020年10月20日10:00(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1320元,限价均包含税金、运费、安装费、人员差旅费等过程中所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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