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2020年秸秆焚烧智能化监控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0-TT-10167),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比选内容: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2020年秸秆焚烧智能化监控建设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范围:
(1)秸秆焚烧智能监控设备:30套监控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2)秸秆焚烧智能监控建设项目一体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安装、2年维护、2年网络保障、平台服务及一次性接入调式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4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43.02万元(含税)。
1.6本项目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如下: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比选人将确定1名中选人,并签订采购合同。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含税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43.02万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2.1.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且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的。
2.5参选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2日17时30分至2020年10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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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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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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