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连江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军休所采购复印机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江县军休所采购复印机项目
项目编号:[350122]NX[XJ]20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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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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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7600 | 552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明细 描述a1.企业法人资格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询价文件所述货物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a2.财务状况报告 报价人须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报价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a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报价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a4.社会保障资金 报价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a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a6.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a7.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a8.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a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a10.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采购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等) 报价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采购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6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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