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启动第二次公开比选。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0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省公司维护〔2020〕81 号《关于加快 2020 年全省报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工作进度的通知》文件通知,郴州分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预计下线铅酸蓄电池约2658.38万瓦时。由于拆除后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50大类危险废物之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存放、处置、运输等均有严格规定。随着国家各层面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地方环保部门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检查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拟申请启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2020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预算371.48万元(不含税),含税预算419.77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负责郴州铁塔各种型号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废旧铅酸电池进行上站收集、下站运输、贮存、回收处置等。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19.77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371.48万元(不含税),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采购数量约2658.38万瓦时。注: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4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5本项目最低限价设置:本项目设置控制价。采用按三种收集类型分别报不含增值税单价的方式,不含税最低限价参照省公司建议价格,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则做否决应答处理,设置为:
序号 | 类型 | 不含税最低限价 |
1 | 指定仓库收集 | 0.151元/wh |
2 | 上站收集,二次搬运距离在100米以内(含100米)或有电梯楼面站或无电梯楼面站五层以下。 | 0.131元/wh |
3 | 上站收集,二次搬运距离超过100米或无电梯楼面站五层以上(含五层)。 | 0.115元/wh |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若甲方在此截止日期前未完成新一轮的项目采购,则服务截止日期按月顺延直至甲方完成新一轮的采购为止。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
1.7工期:中选方协助采购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环保部门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网上转移计划备案,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关于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及网上转移联单手续。转移联单办理完成且订单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中选方向采购方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的100%的交货付款,时间以采购方收款账户到帐时间为准,自采购方货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中选方必须完成提货。
2. 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满足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需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 900-044-49,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等内容,提供的证件需合法有效。
2.3需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环函[2018]177号)关于对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 900-044-49)收集许可的规定,湖南省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经营类别、规模、区域、时间均进行了限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均不能超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限定。
2.4满足运输废旧铅酸电池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准运许可手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为与第三方租赁或合作,需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合同中应包含运输时间范围、物资范围等信息,合同的有效期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合同的合同期限,同时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准运许可手续;提供的证件需合法有效。
2.5需提供危险废物转移承诺函,承诺在收集、运输等处置过程中符合湖南省及转入省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运输人员、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2.6满足在郴州市范围内具备有危废存贮资质的仓储。可为自有或租赁的具备有危废存贮资质的仓储,需提供危废存贮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应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审批材料等或其他行政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如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危废存贮资质证明材料,或承诺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设立或租赁具备有危废存贮资质的仓储(如未在期限内按承诺履行并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2.7本次采购要求参选人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公司基本账户处于被冻结状态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2017年9月1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的;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妥善解决。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也不接受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2.9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应答。
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11参选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 报价要求
应答单位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答单位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报价做出任何修改。
4. 获取比选文件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