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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20年加快推进长春市5G通讯网络建设公益宣传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2020-12-07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20年加快推进长春市5G通讯网络建设公益宣传项目(项目编号:JLWT-2020-CCTT1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计划在省市地方主流媒体进行加快推进长春市5G通讯网络建设系列公益宣传,宣传形式包括新闻报道、公益视频宣传短片等,从建设进展、发展意义、环保科普、未来展望等多个宣传角度促进市民了解5G通讯网络建设的必要性。具体技术标准如下:

新闻宣传报道为系列报道,发布平台为省市地方主流媒体新闻类频道、栏目或时段,例如吉林电视台、吉林广播电台、长春广播电视台、长春日报等。

公益视频宣传短片为高清格式,满足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技术标准。

公益视频宣传短片发布平台为长春广播电视台。

1.2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29.50万元。

1.3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1.4 采购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比选。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29.50万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7 备注:包含短片制作、发布以及新闻宣传等全部费用。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3应答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或最新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应答人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08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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