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TJ20201210002,代理公司项目编号:20AT0312707177),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综合生产用房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江东大道中段71号东湖艺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本次采购内容为建筑面积约3981.22㎡的综合生产用房装修监理服务(该房屋为毛坯房,共5层,框架结构,首层层高4.5米,标准层层高3.4米,楼体占地面积约为1060㎡,含2部电梯。
1.2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装修全过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外墙装饰、楼宇智能化、门前广场及入口道路等工程。监理服务根据监理规范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服务从该项目开工前的项目报建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工程资料备案完成后结束。同时提供一名项目管理人员协助建设方完成相关管理配合工作。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9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供应商2015年以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监理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小于含税30万元(含)。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备注:第(7)条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加盖参选人公章,其余7项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参选人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分包、转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至2020年1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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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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