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速凝剂公开询价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014-1901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成都地铁项目部所需速凝剂,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为中国电建在成都中标的PPP项目,是成都市区连接天府国际机场的轨道交通线路,也是天府新区连接主城区并提供快速服务功能的主要通道。18号线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一、二期与天府国际机场同步建成,投入运营。二期工程线路全长25.633km,地下段长9.049km,高架段长14.844km,路基及船槽段长1.740km。
2、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卸车、交货以及现场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指导、售后服务、16%税金、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类别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水泥及添加剂 | 速凝剂 | HJ-2 | t | 76 | |
| 合计 | | | | 76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4、交货时间:2019年03月08日,按照招标人需求按计划分批供货。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土建7标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
6、产品质量要求
6.1主要性能指标
6.2投标人应在报价时邮寄招标材料样品,样品应独立提供,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共用,为了防止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样品在评标时将由试验室检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样品将作为推荐供应商一部分。供应商提供样品一切费用自理,招标方不付任何费用,中标人的样品须封存并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6.3满足JC477-2005《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6.4适宜掺量为混凝土中水泥用量的4%左右。
6.5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样品,其报价将被拒绝。
6.6招标方将根据检测结果定标,推荐中标供应商。
6.7中标方应提供所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材质单等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资料。(随车提供一式四份原件)
6.8中标方应对所供材料提出明确质保时间,同时保证及时的售后服务。
7、付款方式:所供材料到达现场后,买方当天组织见证取样、试验。卖方所供材料交付需方使用正常一个月后,双方针对现场签字确认的物资供货清单进行对账结算,卖方提供税率1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方财务挂账后,按照工程业主调配的资金情况和买方每月资金支付计划,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质保金为合同货款的5%。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1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
4.2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