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
公告
公告编号:
HBXYGG20201211000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BCGXY202012110002
采购项目名称: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采购内容或范围:1.项目名称: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2.建设单位: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沙角C电厂厂区内
4.采购需求:
(1)负责编写《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项目、数据及报告满足《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验收。
(3)负责组织专家对《报告》初稿进行评审,按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终版《报告》。
(4)负责整理、准备上报《报告》审批材料,并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润清环保水务(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沙角C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负责延长应急掺烧期限。润清环保于2020年9月15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沙角C电厂协同掺烧处置半干化污泥回复意见的函》,同意在沙角C电厂应急掺烧污泥,应急期限为半年。在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前,若应急掺烧文件到期,环评编制单位负责协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应急掺烧期限,直至取得环评批复,确保污泥掺烧工作不中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持证技术人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五年以上环评报告编制的工作经验,且2018年以来无环评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
2.业绩要求:
2017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前,需提供3份已完成的环评报告书编制并取得环评批复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服务范围等重要合同条款,以及环评批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华润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报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
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
/
报价截止时间:
2020-12-16 19:00:00
_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