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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0年综合生产用房幕墙玻璃打胶清洁及外墙logo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2020-12-18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0年综合生产用房幕墙玻璃打胶清洁及外墙logo安装项目(重新比选)(项目编号:CITCC-TJTT2001048),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选。

1.比选范围

1.1比选内容: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7万元(含税)。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幕墙玻璃打胶、安装外墙logo(含logo制作)、幕墙玻璃深度清洁、外檐石材安装、北侧屋顶部分幕墙拆除等。建筑物地面总高度为50米,总宽度37.2米。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幕墙修缮打胶
工程内容:1、拆除原有胶;2、玻璃幕墙打耐候密封胶

5930

2

墙面钢骨架干挂花岗岩板
工程内容:1、不锈钢挂件;2、干挂石材

46.5

3

原有玻璃幕墙拆除
工程内容:1、玻璃幕墙拆除;2、垃圾清运

46.5

4

楼体LOGO广告字制作安装
工程内容:楼体LOGO广告字制作安装,logo尺寸为4.1m*2.6m,底部采用0.8米厚镀锌钢板涂白色防水槽,中间部分为采光LED发光模组,配备专业低压发光电源。

1

5

外檐幕墙保洁
工程内容:1、幕墙清洗

5930

1.2本次比选采用单项采购形式,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表如下:

序号

报价内容

最高限价

(元,含税)

1

天津铁塔2020年综合生产用房幕墙玻璃打胶清洁及外墙logo安装项目

670000


1.5实施地点:天津市。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参选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1.4 参选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与天津铁塔或其下属分公司合作中,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7) 被中国铁塔总部和天津铁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企业;

(8) 被中国铁塔纪委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企业

(9)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招标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0) 截止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处于失信状态的参选人;

2.3、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间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装修类项目经验业绩累计至少达到50万元(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签订金额为准),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采购订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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