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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2020年锦绣香江机房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比选公告
2020-12-18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2020年锦绣香江机房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项目编号:ZB-2012C4D0165-HGB1116C),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2020年锦绣香江机房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实现机房的正常运行,保障整个小区的电力、监控、网络功能的正常运行。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179.45万元。

1.2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地点:鄂州市。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

1

机房维修

机房维修

65万元/套

2

综合代维服务

2年期综合代维服务

100万元/套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1.5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业绩要求:参选人应具备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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