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长春市分公司2020年二十家子等48个站址电池活化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WT-2020-CCTT13),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中国铁塔长春市分公司2020年二十家子等48个站址电池活化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长春市分公司二十家子等48个站址电池活化维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上站修复、电池搬运、上站检测等。要求应答人提供上述电池活化等相关服务。具体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预算:不含税3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完成工作为准进行结算。
1.3 服务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至本项目合同金额执行完成为止,以二者先到时间为准。
1.4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地区
1.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应答人将获得中选资格;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根据给定的各项服务标杆价格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折扣系数应≤100%,超出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具有所需服务供应能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3应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4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或最新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应答人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1日11时00分至2020年12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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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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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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