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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2021年城镇供水水质监测(20C01969)询价公告
2020-12-28

江津区2021年城镇供水水质监测(20C01969)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项目概况:

“江津区2021年城镇供水水质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19-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1969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1年城镇供水水质监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8,400.00元

最高限价:378,4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 服务要求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的要求对江津区城镇水厂实施水质监督检测378,400.00元1

最高限价总计:378,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书,认证项目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 106 项,《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规定的38项。(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及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仪器设备等,必须具有健全的水质检测队伍,提供有效的检测资格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真实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的企业,需在按上述要求在重庆市区内设有实验室,并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 106 项水质检测指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2月28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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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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