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常州市轨道交通企业文化氛围补充布置制作项目 | ||
采购起始日期 | 2020-12-30 16:00:00 | 采购截止日期 | 2021-01-13 16:00:00 |
采购 概况 | 采购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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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 950000.00 |
技术参 数及需 求 | 详见附件要求 |
竞价人 资格条 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认证会员;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上传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报价的行为; 6.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项轨道交通企业或大型企业活动广告制作业绩,且须提供至少一份3年之内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广告设计制作或展示展览工程业绩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良好的证明材料。合同、用户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供应商须同步下载附件3报价单并按该格式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同时按平台要求录入报价数据,未按要求上传或录入的视为无效报价; 8.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查(相关文件原件备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9.如项目在公告截止时,报价人不足3家,项目将作流标处理;如经评审,项目明显缺乏竞争性,采购方有权作流标处理; 10.本项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仅作为项目询价报价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传播,转发,另作它用,如对采购方造成不利影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交易 条件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签署时间及地点: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月内签订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
2.履约保证金(元): 中标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 |||||
3.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申请退款; |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见附件合同模板; | ||||
2.交货地点:见附件合同模板; | |||||
3.规格确认:按附件要求供货; | |||||
4.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验收。 | |||||
结算约定 | 1.付款方式:见附件合同模板 2.发票要求:见附件合同模板 3.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
竞价 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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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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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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