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一、 询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木林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比价采购外加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枢纽工程项目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 项目环境及情况
项目概况: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洞式溢洪道、导流泄洪洞、发电引水系统、电站厂房、鱼道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4099.00米,死水位4080.00米,设计洪水位4101.47米,校核洪水位4102.84米;总库容1134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6884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4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38亿千瓦时;拦河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最大坝高51米,坝基覆盖层采用混凝土防渗墙135米;灌区采用分散取水、分片灌溉的取水及输水工程总体布置,水库下游共设置6座取水建设物、8条 干渠和1条支渠。配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12.49万亩;多年平均供水量11180万立方米,其中灌溉供水6276万立方米,城乡工业和生活供水量669万立方米,生态补水供水量4235万立方米。
三、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 吨 | 648.3 | 掺量0.6-1.0% | ||
2 | 混凝土高效引气剂 | 吨 | 12.9 | 掺量0.1-3/方 | ||
3 | 混凝土液体速凝剂 | 吨 | 210.2 | 掺量3-5% | ||
合计 |
四、交货地点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湘河水利枢纽工地。
五、交货日期
按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每月20日由供需双方对送货品种、数量、金额等签署对账单,支付时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付款比例为结算金额的80%。余20%为质量保证金,六个月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支付质保金。
七、其它
1、报价应包含:
投标人送货至招标人工地,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装卸车费等由投标人负担,最后一次卸车费由招标人承担。(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含所有以上发生的费用。)
2、基本要求
2.1投标人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GB/T35159-2017《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JG/T223-2017《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的技术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2.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