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13(05)-G40004
项目名称:中心迎春灯饰安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分包1 | 灯饰 | 详见询价文件中询价邀请书第十条 | 一批 | 合同签订后5天内 | 重庆市 | 290366.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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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4.报价人在成功获取询价文件后,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5.报价不得高于最该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售后 |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领取询价文件之日止)不少于1年。(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备从事照明亮化类或广告类,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到货验收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至 2021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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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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