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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检验试剂采购询价公告
2021-0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2021-009

项目名称:2021年检验试剂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430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30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技术要求

预估最高限价总价

询价保证金

1

 

2021年检验试剂采购

 

1批

 

1年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94309

900

采购数量:根据采购人每月开具的计划表配送具体数量

预算价根据初步需求数量统计,与实际需求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采购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条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是单位负责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注: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完整的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含网址链接)。注: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自身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或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其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a、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格式自拟)。(9)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③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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