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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民族博物馆景风阁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2017-07-27

 剑川民族博物馆景风阁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JCZFCG2017024/2

本项目经剑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为 剑川民族博物馆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实施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剑川民族博物馆景风阁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剑川民族博物馆

三、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预算金额:44万元                                                               五、招标内容:景风阁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

六、规划编制时间:270日历天

七、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规划编制服务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本询价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6)要求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完成规划,并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子项应含有文物保护规划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设计单位。

7)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须提供);

十一、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县金华镇剑阳街中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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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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