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C标项目采购材料一批门槛石、窗台石,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标段工程起于YCK34+030.585(兴隆站),途经兴天风井,到天府新站,接合江车辆段,东至YCK41+332(龙泉山隧道口),线路长约7.3km。本标段工程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C标,包括5.05Km兴隆站至天府新站盾构区间风井、天府新站、合江车辆段、试车线、出入段线及相邻区间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包含有:低压动力照明工程、给排水与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2.采购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机电C标项目经理部所需门槛石、窗台石。
2.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拟使用项目 | 备注 |
1 | 门槛石 | 厚度25mm | 800 | ㎡ | 天府新站、合江车辆段 | 根据现场实测尺寸进行加工成品 |
2 | 窗台石 | 厚度25mm | 1000 | ㎡ | 合江车辆段 | 根据现场实测尺寸进行加工成品 |
2.4.交货时间:2019年4月--2019年 6 月,以买方具体使用要求为准。
2.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合江镇水电五局天府新站及合江车辆段施工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门槛石、窗台石技术要求为:
2.6.1、 石材品种:中国黑,厚度25mm,对角线偏差≤1mm,表面平整度误差≤0.5mm,边长偏差≤1mm;2.6.2、 设计中选用的石材产品满足国家标准GB/T18601-2009《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GB/T19766-2016《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的要求;
2.6.3、 其放射性指标限量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标准中表3.1.2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中的A级指标控制,即: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y)≤1.3的技术参数控制;
2.6.4、 板材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6.5 石材表面洁净、纹路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
2.6.6 花岗岩的饱和极限抗压强度不小于120MPa,,饱和抗折强度不小于9MPa,石材界面六面进行防护剂保护。
2.7.付款方式:
⑴买方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50%。买方收到买方业主(建设方)的预结算款后向卖方同步支付已结算剩余货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买方收到买方业主(建设方)工程竣工结算付款后的30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剩余货款的7%。
⑵剩余的3 %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扣除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非卖方原因其质保期不应超过自竣工验收证书签发日期24个月,如确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改用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买方违约的依据。
2.8 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需缴纳投保保证金。
支付投标保证金(如果有)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