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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十批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03-08
受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委托,代理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十批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采购笔记本电脑(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117200元;

2.2采购范围: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3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后收到后,按照甲方提供的内容,5日内完成;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2.5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供货的能力;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3时30分,地点在世纪广场(新城大街入口)吉林农信科技大厦B座1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财经报网、电力集采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采购人: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431-896681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马嘉忆  电话:0431-85199868-809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后收到后,按照甲方提供的内容,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供货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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