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陆良县磷石膏废渣综合处置工程(安全处置工程) 已由 陆良县环境保护局 以 曲环复【201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陆良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设备物资采购招标人为 湖南中南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 防渗膜工程物资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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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陆良县磷石膏废渣综合处置工程(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堆场四周截排水系统建设、堆场四周挡渣墙建设、磷石膏堆场削坡整形处理、对磷石膏堆场实行防渗层覆盖、植被生态恢复等。项目建设地点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2.2. 招标范围
本次询价范围为本项目防渗膜工程物资的供货、施工及其技术服务。合同内容包含:询价货物物资应包含装车、运输费、卸车费、材料单价、安装费、焊条、扎带、工具使用费、二次搬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等费用;货物的试验、检验、安装、测试、调试等费用;货物包装发运、运输至项目现场工地买方指定地点、卸车、现场开箱检查、货物保管、安装施工、送检检验,交接验收、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3. 交货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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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交货时间
初拟交货时间:2019年 月 日。初拟安装完成时间:2019年 月 日。
具体交货日期根据买方书面通知(提前7天)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3.2. 交货地点
陆良县磷石膏废渣综合处置工程(安全处置工程)工地现场询价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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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项目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 设备物资制造商(或项目代理商)在专业技术、设备物资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有类似且已正常投入使用的近三年的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不低于3个。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亏损。
4.2. 其他要求
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