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JH项目聚丙烯纤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9-04-16

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JH项目采购材料一批聚丙烯单丝纤维,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JH项目聚丙烯单丝纤维招标采购项目。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距精河县城64km,距博乐市147km,距乌鲁木齐484km。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JH项目部所需聚丙烯单丝纤维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聚丙烯单丝纤维

束装丝,切口均匀,长度20mm-25mm,偏差±5%,当量直径15-20um


24

抗拉强度≥350MPa

以上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不对供应方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8个月,卖方须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2小时内交货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JH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 形状为束装丝,切口均匀。色差基本一致,手感柔软,不允许有未牵引丝,无污染,无毒。抗拉强度≥350MPa,弹性模量≥3500MPa密度0.91±0.01g/mm³,燃点590C°,熔点160C°-180C°,断裂延伸率≥10%。

2.6.2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须满足条款2.6.1中的要求;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7.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3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需方收到发票并认证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0%,每月应付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8 投标保证金(若需):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0万元。

支付投标保证金(如果有)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9年041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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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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