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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2011-2014年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机构招选(1标包)
2021-04-26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2011-2014年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机构招选(1标包)【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09FW20210100-01

项目概况

棚户区异地改造牙克石项目结算审核标包划分;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范围实施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

审核内容:

第一标包: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B-21)二标段【结算金额:46,520,717.00元】,

工程内容:建筑与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

第二标包: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11-2014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第二标段(B-21地块外网)【结算金额:9,220,825.00元】;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11-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第四标段)(B-21地块道路及硬化项目)【结算金额:7597397.00元】;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11-2014年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三期)——绿化、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二标段)【结算金额:20,994,202.00元】;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11-2014年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第一标段)(B-13地块外网)【结算金额:6,021,587.00元】;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11-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异地建设牙克石项目(三期)——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第三标段)(B-13地块道路硬化)【结算金额:8,043,630.00】,

工程内容:给排水、采暖管网、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成交要求:如供应商同时中两个标包,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提供咨询服务,剩余标包依次递补后续排名的供应商成交。

项目结算总金额:9840万元

报价人资格条件

注册成为会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2、供应商在业务承揽(呼伦贝尔)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软件或承诺成交后将在呼伦贝尔地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承诺书);

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开展过相关(结算审核)业务;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 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0、为本项目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或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及相关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报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7日9:00至2021年4月29日23:59

审查资料

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本地化办公证明材料;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5、企业资质证书;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开展过相关(结算审核)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2021年4月30日10:00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按照内发改费字【2012】65号的收费标准,以基准收费*70%、效益收费*50%为基础,进行折扣报价。报价系统中如供应商填报80,即按照上述收费基础的80%进行结算。

注:①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差旅、食宿等全部费用;

②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③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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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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