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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市政维修服务中心明渠砌筑人工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04-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20210407]-0063

项目名称:蛟河市市政维修服务中心明渠砌筑人工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方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施工协议,并于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砌筑挡墙作业,必须确保后侧挡墙砌筑饱满,外侧墙体表面勾平缝(900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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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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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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