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郑州港区水泥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9-05-30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5-19009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五分局郑州港区项目钢筋混凝土管采购项目


询比价文件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年5

中国·成都

目录

第一章询比价公告 3

1、采购条件 3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3

3、报价人资格条件 4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

5、报价方式 4

6、评审办法 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5

8、联系方式 5

9、监督机构 5

第二章报价有效文件清单 7

2.1授权委托书 7

2.2投标保证金 8

2.3资格审查资料 9

2.4投标报价 11

附件1.开标一览表及报价分解表格式 11

附件1.1开标一览表 11

附件1.2投标报价表 12

附件2.商务偏差表 14

附件3.技术偏差表 15

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钢筋混凝土管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陵大道(冀州路-豫州大道)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按照规划,远期为东西向城市快速路,规划近期按主干路标准修建。

金陵大道全段车道于2017年下半年建成通车,现状道路仅实施了快车道部分,根据原规划慢行系统,拟结合游园路设置。现由于金陵大道郑万铁路节点快车道及慢车道需与郑万铁路同步施工,根据《金陵大道(京港澳高速-豫州大道)道路管线综合规划道路规划变更》(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8年9月8日):需将金陵大道(冀州路-豫州大道)段现状路面进行拓宽并同步修建辅道及人行道,调整后道路红线宽111m,标准横断面布置为(由北向南):111m红线-3米人行道-12米辅道-20米绿化带-20米车行道-20米绿化带-20米车行道-19米绿化带-12米辅道-3米人行道。红线外北、南两侧分别布置有24米、25米宽绿化带。

本次工程处工程建设范围东起冀州路,西至豫州大道,全长855.21米,本工程沿线自西向东依次与冀州路及豫州大道相交,其中,冀州路为规划道路,豫州大道为现状道路,鉴于现状道路使用时间较短(2017年下半年建成通车),现状路面整体情况良好,根据建设单位意见,拟将现状路面保留利用,故本次本次设计仅实施快车道加宽部分及辅道、人行道。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钢筋混凝土管将用于该工程雨水施工使用。

2.2.采购范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材质要求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筋砼管

II级钢筋承插口

D300


1035


2

钢筋砼管

II级钢筋承插口

D400


180


3

钢筋砼管

II级钢筋承插口

D600


390


4

钢筋砼管

II级钢筋承插口

D900


288


5

钢筋砼管

II级钢筋承插口

D1000


211


6

钢筋砼管

II级钢筋承插口

D1200


695


合计





2799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按需分批交货,采购计划通知后12小时内交货,交货总周期约为2-3个月,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推迟则顺延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四工程处施工指定现场

2.6.质量技术要求:

钢筋混凝土管接口采用柔性接口,详见图集06MS201-1P23,胶圈质量应符合《橡胶密封给、排水管及污水管用接口密封材料规范》GB/T21873-2008规定,钢筋混凝土管应符合《砼和钢筋砼排水管》GB/T11836-2009标准。

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

2.7.付款方式:

2.7.1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2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2供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税率13%(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6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分部工程验收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支付。

2.7.3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或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2万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第四工程处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定合同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

2.8投标保证金:

3、价格调整

3.1、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钢筋混凝土管计量

钢筋混凝土管计算;

4.2.钢筋混凝土管验收

4.2.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随车提供由乙方签发的《送货单》作为交货依据(每次送货还须带合格证),能够准确地反映运输车号、钢筋混凝土管数量、型号、送货日期等信息;

4.2.2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乙方代表共同验收,并在监理见证下进行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2.3若发现运输车标识与厂家不符、送货单系伪造的,或者钢筋混凝土管不合格,甲方不予接收,一律作退场处理;

4.2.4到货验收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依据。

4.3.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钢筋混凝土管的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若因乙方不配合引起的误工、延工,人工和机械损失、时间过长造成砼损坏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4.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派技术和商务人员到乙方的仓库查看。

4.5钢筋混凝土管到工地时由供方负责卸车。

5、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经需方使用单位工程、设备物资部门签证、需方授权代表审定后,按照相关结算程序完成结算。

在办理结算时,供方须按结算金额向需方出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一票制),以及需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报价人资格条件

6.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钢筋混凝土管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钢筋混凝土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6.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7.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9年06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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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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