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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25

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WEME-2009YADL-F001

招标人: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天全分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能源

1.招标条件

四川省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服务委托人是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天全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川省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四川省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项目

2.1.1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河干流

2.1.2招标范围: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省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一阶段)审查意见的函》的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完成天全河干流流域水生生态、天全河干流流域陆生生态、天全河干流流域环境监测(水、气、声、土壤等因素)专题调查并出具相关成果,达到满足并完成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编制、送审等工作,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文。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文结束。

2.1.4进度目标:计划20201231日前取得四川省天全河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第二阶段)的批文。如遇特殊情况时,工期顺延。

2.1.5工期:合同签订后,投标方立即安排项目负责人与招标方对接。配合招标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相应工作,编制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完成送审工作等,原则上在4个月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如遇特殊情况时,工期顺延。

2.1.6质量目标:提供技术服务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程规定,满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查要求,并取得批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3.2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咨询服务类相关业务。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有1个及以上类似环境影响评价或者水电验收咨询服务相关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未满三年企业至少提供最近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大于0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825日至202094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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